《苏州日报》2021.6.29
6月29日,苏州大学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吉启卫在《苏州日报》撰文,从尊重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三个方面为苏州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提供了路径指引与分析。

自觉把“人民城市”理念贯穿于“文明典范”创建
吉启卫
2020 年苏州实现了全国文明城市全域化,这是彰显城市文明建设新高度的重要标志。为建设更高水平全国文明城市,苏州部署《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引领,建设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 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全面开启文明典范城市建设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人民城市为人民”。这为苏州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对标对表“人民城市”建设要求,不断厚植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的文明基础。
坚持尊重人民,引领苏州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建设“人民城市”必先尊重人民。一方面,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文明城市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人民通过辛勤劳动创造得来的。创建文明典范城市要防止把文明城市狭隘地理解为高楼大厦等物的文明忽视人的主体地位、忽略人的文明。要透过城市发展表象深刻领悟人民主体价值,自觉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另一方面,要尊重人民意愿。创建文明典范城市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绝非一朝一夕之功。要结合人民实际开展广泛宣传,对创建过程中产生的疑惑,要向人民耐心做好解释、教育和引导工作,提高人民对创建文明典范城市的知晓度、支持度,真正把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办成一件尊民意、顺民情、得民心的好事。
坚持依靠人民,增强苏州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动力。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蕴藏着无穷无尽的智慧和力量,创建文明典范城市需要广泛汲取和充分释放人民群众聪明才智。一方面,要自觉贯彻群众路线,广泛吸收、有效整合宝贵的民智民力。创建文明典范城市归根到底是人民事业,要深入实际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加强分析、研判,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科学意见、建议通过法定途径转换为有关政策文件,为优化文明典范城市创建顶层设计方案提供源源不断的智力支持。另一方面,要坚持目标导向、释放人民伟力。人民城市人民建。要聚焦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目标,动员全市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广泛投身到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中来,推动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从“靠政府”变为“靠大家”,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主体力量,巩固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群众基础,不断在创建进程中彰显人民伟力。
坚持服务人民,提升苏州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实效。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讲宗旨,讲了很多话,但说到底还是为人民服务这句话”。苏州创建文明典范城市不是,也不能为创建而创建,而是要恪守为民服务宗旨,确保创建成果由人民群众公平共享。一方面,要自觉扛起文明典范城市创建重任。如何才能成功创成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前面并没有成功案例可供直接参考。因此,既要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城市建设等重要论述,做到理论清醒、增强战略定力,又要强化责任担当,增强使命意识,在克难攻坚中高质量完成《行动计划》所列十大工程,成功凝练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的“苏州经验”,着力打造更具影响力、辐射力、引领力的“文明高峰”苏州样本。另一方面,要让人民公平共享文明典范城市创建成果。要坚持共创、共建、共享基本原则,让人民群众在城市功能优化、城市品质提升、城市风貌更新、城市文化传承中不断接受苏州城市文明的丰富滋养,持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不断加快推进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