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日报》2021.11.30

“美丽苏州”建设在路上,如何进入新境界?这是全市人民都非常关注的话题。不久前召开的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苏州要围绕“在率先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上走在前列”,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市党代会报告,谋划的是未来一个时期的发展战略,擘画的是“十四五”和今后一个很长时期的发展蓝图。对照目标,“美丽苏州”建设依旧面临着诸多考验,作为重要抓手的污防攻坚战的任务仍十分艰巨,需要啃下的“硬骨头”不仅没有消失,而且对标“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时间表的要求,意味着攻坚战触及的矛盾和问题层次更深、领域更宽、要求更高。
那么,苏州污防攻坚在以往取得明显成效的前提下,当前和今后的“主攻点”该瞄准哪里?不久前,由苏州市专门组织专家团队,先后赴苏州工业园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和生物医药产业园进行调研与座谈研讨。
本期苏州日报刊发中心研究员宋言奇教授文章的观点,一起为推进持续打好污防攻坚战深入把脉,出谋献策。
加强环境治理要调动社会多方力量
宋言奇
苏州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现代国际大都市、美丽幸福新天堂”的发展愿景,不仅要在技术层面、产业层面、规划层面等下气力,更要在社会层面下功夫,要充分整合环境治理与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环境利益共同体。
一是加强环境治理的社会“自组织”。针对行业企业,要鼓励各种行业企业协会与行业环保协会在环境治理领域开展“自律性活动”,同时促进内部成员相互协作与相互监督;针对社区,要结合社区建设,鼓励成立各种社区环境治理组织,以维护居民环境权益、提升居民环保意识、保护社区生态环境;针对社会,要鼓励志愿服务为纽带的社区环保队伍、社会资本为纽带的农村团体、制度为纽带的各种协会、生态文化为纽带的民间组织等各类组织发挥特长,因地制宜地参与环境治理。
二是丰富环境治理的参与平台。要利用社区协商民主平台,实现社区生态环境事务的“民议民决”;要利用环保圆桌对话平台与网上信息沟通平台等,化解环境治理中的矛盾问题,贡献公众的环保智慧;要做实环保社会组织的孵化平台,强化环保社会组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会商平台,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在环境治理中的优势与特长;要完善环境监督平台,吸纳公众参与、实行社会监督。要打造企业与环保社会组织之间的合作平台,在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下,实现二者的合作与互惠。
三是夯实社会参与环境治理的制度建设。要“打通”跨部门与跨区域的障碍,实现环境数据共享与环境数据公开,为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提供保障;要加大政府购买力度,充分发挥第三方与社会力量的作用,实现精准治理等工作,建立具有苏州特色的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与公民环境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