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志勇:“无讼”思想对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启示

《苏州日报》2022.3.22


“无讼”思想对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启示

罗志勇

  冯梦龙是苏州走出去的一位历史文化名人。在福建宁德寿宁县任知县时,他以平民视角对明代乡村社会建设提出了不少富有远见的构想。冯梦龙十分关注诉讼给乡村带来的社会问题,主张“省其谳牍、使其无讼”,试图重构一个和谐友爱、天下“无讼”的理想社会图景。尽管由于历史和时代的局限性,冯梦龙“无讼”思想只是中国古代士大夫阶层对构建美好社会形态的一种乌托邦式的梦想。但是,就其社会建设理念而言,冯梦龙“无讼”思想仍然闪耀着理想的光芒,对于新时代中国乡村社会治理,构建乡村和谐社会仍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无讼”思想在我国传统文化中源远流长。“无讼”一词最早源自《论语·颜渊》:“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在孔子看来,“无讼”原则与儒家所倡导的“仁爱”思想相契合。冯梦龙作为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古代士大夫基层的代表,在地方为官时将儒家以“仁政”为核心的德治理念贯彻于地方社会治理实践之中,为化解乡村社会矛盾与纠纷、教化民情风俗、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百姓安居乐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对新时代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乡村自治与善治具有重要的启示和借鉴作用。

  那就是,在乡村社会治理方式上,我们要高度重视改善基层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提高基层组织凝聚力、向心力和感召力。

  一要强化党对乡村的政治领导力,充分发挥遍布城乡的群团组织在广泛开展群众工作中的政治优势。冯梦龙在寿宁县为官期间,深知地方豪绅当道、恶人横行无忌对乡村百姓的危害,他打击首恶,整肃吏治,公正断案,敢于碰硬,赢得了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为打造一个“无讼”的清明社会奠定了群众基础。新时期,党的农村工作面广量大,对象众多、层次多样,需要建立旨在广泛联系各方面群众的群团组织来帮助党做群众工作。在推进乡村社会治理中,做好群众工作,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全党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和每个党组织、每个党员、每个干部都要身体力行,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中,要坚决打击横行乡里、鱼肉百姓的村霸现象,防止农村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坐大对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渗透与控制,侵蚀党的农村基层治理根基,毒化乡村政治环境,要通过固本强基工程,夯实乡村社会治理的经济基础和政治保障。

  二要重视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兴办教育,发展乡村公共文化事业,丰富乡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高乡村群众的文化、道德与法治素养,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构乡风文明的乡村人际关系和现代社会秩序。冯梦龙在任寿宁县令期间,广泛搜集积德行善、惩恶扬善的民间故事,主编了通俗话本小说“三言”“二拍”,作为向当地群众进行道德教化、普法宣传的生动教材,其中包含了大量古代官吏断案的法律故事,描述了官吏办案的过程、诉讼参与人的心理以及诉讼证据的运用等,为感化人心,开启民智,教育群众,淳化乡村社会风气,弘扬社会正气,减少乡村百姓矛盾纠纷,实现“无讼”的社会治理理想奠定了重要的思想文化基础。

  当前,在乡村社会治理成效上,探索“自治、德治、法治”三结合的治理路径,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就要借鉴冯梦龙的“无讼”思想,坚持以文化人,以德服人,注重乡村社会的人文关怀与心理疏导,塑造亲善友爱、理性平和、团结互助的乡村社会心态,不断提升和谐社会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