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的未来走向——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系列论坛(之二十三)

  

        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的未来走向——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系列论坛(之二十三)于1029日下午230在凌云楼十八楼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会议室举行。此次论坛的与会专家和学者有: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陆树程教授、严金泉教授、庄友刚教授、张晨博士,商学院段进军教授、陈作章教授,法学院孙莉教授,教育学院崔玉平教授,社会学院高峰教授和中心主任陈忠、副主任林萍。

        各位专家和学者分别从金融学、社会学、法学、教育学等学科就中国城镇化未来走向进行了探讨和交流。陈作章教授以区域化投融资研究为理论基础,努力将苏南产业转型与城镇化结合在一起,以苏州特色为例,以其探索出一种适合各种企业的投融资模式的创新机制。陆树程教授从理论依据、规划与制度、生态文化、生态建设过程中的路径和方向以及指标体系等方面,对中外城镇化生态建设进行了比较。认为国外注重运用高新技术动态式的检测整个城市的发展和变化;中国则以科学发展观和五大文明论为指导,从宏观方面把握城镇化过程中的生态建设,因此中国的生态建设还需要有适合中国国情的模式和指标体系。高峰教授认为中国的城镇化过程就是“化地”、“化人”,在城乡一体化背景下人口的城镇化需要解决两个主要问题:怎样把农民的宅基地和承包地转换成量化、流动化的资产;怎样使农民在城市中安居、就业和身份转换。庄友刚教授首先对西方的城镇化与都市化的历史过程、理论过程作了梳理,其次就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视角中的城市理论资源做了探讨,最后论述了中国城镇化背后的真正推动力。法学院孙莉教授认为城镇化有自生自发和主动推进两种模式。中国的城镇化属于后者的政府主导推进型,但在这个过程中程序法理是缺位的,因为在上世纪90年代以前,程序只被限定在司法领域、诉讼领域等,当前的法律也只是事后的插入,是对城镇化的论证,是用结果的正当论证过程的正当,而法律恰恰强调的是过程正当。因此,中国的城镇化是权利的“裸奔”!教育学院崔玉平教授借鉴西方的社会易损性理论,试图建立一套从选择产权、人权等易损性因素到指标体系,再到模式的社会风险预警机制。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严金泉教授就完善土地公有制和土地市场化谈了自己的看法。

 
图为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