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系列论坛(之三十二)
2011年4月1日下午,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中国特色城镇化研究中心系列论坛(之三十二)在校本部子实堂学报编辑部会议室举行,社会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系主任陈红霞副教授、城镇化研究中心陈忠主任、林萍副主任、社会学院社会学系主任高峰教授等参加了此次论坛。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陈红霞做了主题发言。发言主要围绕中国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背景意义、既有条件、障碍与难点、建构路径等展开。陈老师从新世纪以来我国“三农”政策的战略调整、政府发展理念的重大转变、后改革开放时代广大人民的社会保障诉求以及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等背景,就我国建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已然具备的经济基础、政治取向、社保制度建设日渐成熟等既有条件进行了分析,并针对目前我国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传统观念障碍、现实体制障碍、基本社会保障界线不明、财政投入中权责模糊等难点问题,提出我国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的体系框架是底线公平基础上的多支柱社会保障,底线公平即是公民在生存权、健康权、居住权、受教育权、就业权和财产权等社会权方面的基本保障,也即我们目前所提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底线之上的社会保障则宜采用世界银行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制度设计。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应分两个阶段:2020年社会保障覆盖城乡居民,首先实现社会保障制度上的全覆盖;2030乃至到2050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底线公平的社会保障,并日臻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与会专家肯定了陈老师的研究思路,并进一步就研究切入点、研究成果转化等提出了很好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