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承诚、王晓燕:县域主政官员何以埋头“事务主义”?
《社会科学文摘》2026年第2期
摘 要:<正>以县委书记、县长为代表的县域主政官员是县域发展的领导者、党和国家发展战略在县域的推动者、基层社会矛盾问题的化解者,在地方治理过程中扮演着极为关键的角色。改革开放后,以经济绩效为核心的晋升锦标赛,叠加以结果管理为导向的考核体系及中央政府的向下分权,使县域主政官员得以充分发挥自身能动性推进县域发展。但进入新时代,我国县域治理体系逐渐完善,依循既有制度体系的规范要求开展工作进而保证县域稳定发展,逐渐成为大多数主政官员工作的核心向度。同时,既往自由行动边界的无节制扩展往往引致治理行动的变质失范。因此,近年来对于官员治理行动的管控力度不断加强,县域主政官员“相对自由”的行动空间走向规范。由此,某些县域主政官员开始主动收束自身治理行动,试图通过埋头“事务主义”的方式最大程度保障自身行动安全,以“苦劳”换“功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