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刊速递 | 陆树程等:论城市生命共同体

摘  要:城市的发展是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城市发展的核心是人的发展。然而,城市中人的发展离不开城市的合理空间布局和结构体系。人与城市的建筑、道路、绿地、交通工具等构成城市生命共同体。在一定意义上,城市生命共同体是人与其他有机物、无机物对立统一、共生共荣的生命系统,是人类改造世界、创造历史的实践活动所生成的社会生态有机体与无机体的统一体。构建城市生命共同体的核心是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从唯物史观和辩证唯物主义视角来看,资本主义对人与自然的双重剥削,注定其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人与自然的矛盾对立,只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城市发展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城市建设,以习近平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为理论依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中国城市发展的实际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全面统筹人与山水林田湖草沙之间以及生命体与无机体之间的关系,打破西方“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最终指向人与其他有机物、无机物的和谐共生,在构建城市生命共同体的过程中,促进形成中国式城市发展新格局、新样态。

关键词:唯物史观;辩证唯物主义;资本逻辑;城市生命共同体;和谐共生


本文刊于《中国城镇化研究》2023年第2辑“城镇治理理论探索”。如有媒体或其他机构转载,请注明文章出处。

引用参考:陆树程,姚瑶:《论城市生命共同体》,《中国城镇化研究》2023年第2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23年版,第1-21页。